新葡亰8883ent2020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对象
新葡亰8883ent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大二、大三、大四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在符合其它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两名(以“平均学分绩”比较,下同),所学课程(包括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6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院)团委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院)党校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各专业分会主席及副主席、班级班长、班级团支书、学生社团或协会会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及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一次或一次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包括十佳大学生、十佳共产党员、五四青年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一年内未受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6.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两名的,但达到前6%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竞赛具体指: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英语演讲比赛、数学建模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力学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机构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伟健
副组长:皮祖训 朱永建
组 员:系主任 辅导员 班主任 教师 学生代表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下发文件通知我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自由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1套《成绩表》(即:《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成绩档案表需学院教务老师签字盖章)
3.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在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推荐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4.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新葡亰8883ent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