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现针对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选拔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科研创新能力,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其博士、硕士专业须相同或研究方向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3.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或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3名博士生导师。
二、选拔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学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外语水平符合报考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
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期间已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同时本人署名第二),或授权专利1项及以上(本人署名为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同时本人署名第二)。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近五年来在中文北大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本人署名第一或共同第一作者),或CSCD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本人署名前二),或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或有效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以主要参与者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3)成果特别突出或对社会、学校和学科做出特别贡献的硕士毕业研究生。
5. 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其中一人为所申请导师)实名推荐。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新葡亰8883ent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条件的研究生申请人须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2.资格审查。新葡亰8883ent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将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新葡亰8883ent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
3.学院考核。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 = 面试成绩 ×50% + 笔试成绩×50% 。其笔试课程如下:
矿业工程:采矿学、岩石力学(二选一);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三选一)。
4.学院公示。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三天。
5.材料上报。学院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6.学校审批及录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学校审定后,上报教育部,通过录检后方可录取。
四、招生计划
矿业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安排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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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