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院矿业工程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和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齐全。
(3)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招生计划
矿业工程(081900)预计共招生博士研究生9名。
三、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桥
副组长:万 文
成 员:冯 涛,朱川曲,施式亮,王卫军,余伟健,刘何清。
秘 书:吴赛辉,赵瑾瑜
复试专家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其成员不少于5人。
四、复试工作安排
所有参加初试并达到要求,拟攻读矿业工程2018级博士研究生应参加专业面试。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4月23日9:00-12:00
报到地点:资安1号楼303
复试地点:资安1号楼317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5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4)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五、录取
1.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
综合能力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4月24日上午12:00前,各招生学院将博士生复试登记表、博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博士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汇总表必须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报研招生办审核。
4. 只招收普通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于5月30日前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不调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其指标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5.5月10日后,召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2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7.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3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