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申请-考核制”研究生选拔工作。现针对本学院实际情况,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考核
符合学校及学院选拔条件的研究生,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并缴费后,还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7)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所有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于2021年3月21日前报送资安1号楼303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请查看学院网站《2021年新葡亰8883ent“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其中科研材料按文件通知编序列出清单将材料整理好)。
二、考核科目及评定方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2)笔试课程:采矿学、岩石力学(选一)
(3)考生的考核总成绩 = 面试成绩 ×50%+ 笔试成绩×50%。
三、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4:30-16:00(采矿学、岩石力学任选1门)
地点:新葡亰8883ent1号楼316会议室
(2)面试时间:3月23日上午9:00
地点:新葡亰8883ent1号楼31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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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9